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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及安排
发布时间:2015-06-02 09:29 来源:

一、录取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

(3)坚持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博士研究生的原则;

(4)坚持录取过程中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传伟

成 员:汪卫兵、寇发荣、曹现刚、张旭辉、马宏伟、郭 卫、薛 河、杨来侠、周新建、于 洋

列 席:田海波(纪检监察员)

二、复试小组

组 长:张传伟

成 员:马宏伟、郭 卫、薛 河、李 明、李占利、刘树林、候媛彬、马宪民、王晓刚

秘 书:寇发荣

、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形式为面试。

(2)每位考生须准备能充分反映自己基本情况、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培养潜力和学位

论文研究计划等方面的PPT,并在复试时对本PPT讲解,时间10-20分钟,复试后

提交学院。

(3)复试重点强化对考生学术素质、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

(4)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5)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2014年6月4日下午7:00~10:00

地 点:雁塔校区机械工程学院二楼会议室

五、录取办法

1录取总则

基本原则:

(1)对复试成绩60分以上的合格生源,学院在综合考虑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2)录取在职人员时,考生所在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科研平台以及适合博士研究生培养的重大科研项目。

(3)录取高校教职工时,优先录取教学科研一线教师。

(4)对于无培养潜质的考生不予录取。

优先录取:硕博连续攻读博士学位者或全日制脱产在校攻读博士学位者(考生档案须到校)。

2导师确定原则

按照《西安科技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若干规定》,依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博士生导师招生人数规定,校内导师原则上独立招生人数为1人,若有全脱产或特别优秀的生源者可独立招生2人(在职不超过1人)。新遴选的导师首次独立招生人数不超过1人。

3.学院将复试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4.由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并上报上级部门审核批准。

                                            机械工程学院

                                             20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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