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 旧栏目 > 本科教育 > 工作动态 > 正文 工作动态
转发-关于2011级在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06 09:58 来源:

关于2011级在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西科教发[2008]24号《西安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本年度我校在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2011级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2、2011-2012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8%者。

二、转专业办理程序

1、学院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填写《西安科技大学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于7月12日交教务处教务科。

2、学生根据招收计划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写《西安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经教学院长批准后,于9月3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由教务处汇总后交接收学院,并向全校公布各专业实际申请人数。

3、接收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审核,凡需要对学生进行笔试、面试的学院,可自行安排时间、地点,并将考核结果于第2周内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审核结果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向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后,教务处向已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本人及相关部门下发学籍变动单,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西科教发[2008]24号文件精神及时间要求,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

2、学生因转专业导致未修的课程可采用自学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缓考或申请跟下一年级学生学习考试的方式进行。

3、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可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附:《西安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012年在校生转专业计划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Copyright 2018-2020 西安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0002064号
学院地址:西安市雁塔路58号 (雁塔校区)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秦唐大道48号(临潼校区)
联系电话:029-85583159(雁塔校区) 029-83856323(临潼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