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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学生党建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1-09-10 17:52 来源:

1、设置成立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组,由院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由负责学院学生党建工作模块的学工干部担任副组长,各年级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及各支部3名学生党员为成员。

2、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组的主要职能有:组织开展初级党校和高级党校培训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建档、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好学生党员组织发展工作,确保党员发展数量和质量;组织开展好具感染力、影响力的党员教育活动,提升党员素质,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党支部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接收、征集群众及党员对支部工作尤其是组织发展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探索新时期学生党建工作的途径与方法等等

3、每学期初各学生党支部及时制定并上交党支部工作计划(党员组织发展计划和党员教育活动计划);每学期末各学生党部及时上交党支部学期工作总结。由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组制定学院学生党建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4、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组制定学院初级党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党支部根据计划推荐初党学员,并严格做好审核和公示工作。初级党校结业成绩优秀者给予综合测评加1.5分,未结业者扣1.5分。

5、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组统一部署各学生党支部进行校高级党校学员的选拔和推荐工作,根据计划从获得初级党校结业资格的学员中推选综合表现突出的学员参加高级党校培训,做好审核、公示及教育引导工作。高级党校结业成绩优秀者给予综合测评加2.5分,未结业者扣2.5分,并根据情况延期1-2期不予再次推荐。对于在各方面表现优秀的班级给予适当名额倾斜。

6、建立各学生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作为先进党支部评选的重要依据。计划(10分)、总结(10分)、初党(10分)、高党(20分)、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教育特色活动(15分)、党员组织发展工作(15分)、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20分)。

1)组织发展工作:根据计划、时间统筹、资料齐全、公示到位、严格标准、程序规范。

2)党支部活动:党员组织生活会规范,每两周一次,有完备会议记录;每学期举办党员特色教育活动1-2次。

3)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学生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方面的表现,接受群众监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高年级党员融入低年级政治学习和团日活动、联系低年级班级等活动。 

7、本制度解释权归机械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组,从即日起试行。

 

                                           机械工程学院

                                          201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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