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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近五年学生资助工作自查顺利结束
发布时间:2014-04-30 09:25 来源:

    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一直以来都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精神,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健全我校资助工作体系,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陕教贷办[2014]5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学生资助专项自查工作。结合我校《关于对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学生函[2014]13号)文件要求和我院实际,学院专门成立学生资助工作自查领导小组,资助模块负责人具体负责,并召集我院资助工作部学生共同开展此项自查工作。

    此次自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14年4月14日至4月25日,自查内容包括近五年学院开展的各项学生资助工作,具体分为以下十项:

    (一)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设立情况。

    (二)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关政策、管理办法等情况。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

    (四)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特困学生档案库情况。

    (五)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情况。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资助项目开展情况。

    (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受助情况。

    (八)资助政策宣传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案例宣传情况。

    (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感恩教育开展情况。

    (十)学校所划拨的困难补助(每生10元)使用情况。

    通过针对以上资助工作内容的自查,对我院近五年全部纸质版和电子版资助档案资料进行详细归类整理,并做了认真记录和备案。同时,尤其对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是否存在轮流坐庄情况,是否存在辅导员或班主任老师从受资助学生手中索取费用情况,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贷款的学生是否均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产生情况,以及被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是否均享受了国家奖助学金情况等多项内容高度重视、认真自查,自查结果均显示良性状态。

    本次资助工作自查于4月29日全部结束,总结了近五年来我院各项资助活动的开展情况,我院将以此次自查工作为契机,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汲取教训,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资助工作制度,不断开拓新的思路,使我院学生资助工作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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