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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14届毕业生派遣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3 16:13 来源:

西安科技大学院处函件

学生函〔2014〕19号

关于核对2014届毕业生派遣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确保2014届毕业生派遣信息的准确,保证派遣工作正常进行,决定对毕业生(本专科生)派遣信息进行核对(第一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派遣信息注意事项

1.毕业生务必依据协议书各项内容逐条核对派遣信息,对出现错字、漏字或信息错误的情况请重点标注并改正。这次核对工作针对不同派遣方式新增核对说明,核对说明在每张核对表背面,请督促每位学生仔细阅读说明,核对无误后由毕业生本人在签名栏签名确认。(注意:修改信息时请将原信息用红笔划去,然后在原信息空白处补充、修改即可)

2.已经落实单位的毕业生需确认单位能否为其解决户口及接收人事档案等关系。若能解决户口等关系,则派遣信息以单位提供的为准;若不能解决户口等关系,则派遣信息为毕业生生源地信息(请参照陕西省教育厅根据各省市要求整理的《2013届毕业生各省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在14届毕业生群共享下载),其“单位名称(报到证抬头名称)”栏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教育局等,单位所在地,落户或档案地也按一览表中所示到市一级单位。

3.就业地区在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广州、南京、青岛等区域的毕业生,请务必确认已获得落户审批指标,并及时将相关材料交至就业中心;目前暂未获得落户审批指标者,请到就业中心说明。未来就业中心说明者,学校将视为已获得审批指标,做正常派遣,学生到达单位后,出现单位无法为其办理落户等相关手续的情况,责任由学生自负。

4.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又获得升学资格或考取公务员的毕业生,必须及时通知签约单位,征得原单位同意并办理解约手续,将三方协议及单位退函等解约材料交就业中心后,就业中心将按升学或考取公务员派遣,否则学校仍将遵守就业协议相关规定按原签约单位派遣。

5.对部分已签约但未交回就业协议书原件的学生,请各学院(部)督促学生及时将协议书原件交到就业中心。

6.请保持派遣信息核对表的完整性,禁止裁剪,以防止学生信息丢失。

7.请各学院(部)同时统计2014届毕业生升学情况,其中已被录取但毕业生本人不准备升学的情况不统计在内。

二、工作要求

1.由于派遣信息的准确性关系到每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妥善组织相关毕业生认真核对。

2.请各学院(部)于5月23日(星期五)前将毕业生派遣信息核对稿交至就业中心(研究生随后发至各学院(部),本专科生交临潼校区就业中心)。同时将《西安科技大学2014届毕业生升学(含考取博士、硕士研究生、专升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交至临潼校区就业中心(3号教学楼108室)。

3.毕业生派遣信息必须由毕业生亲自核对,并由毕业生本人签名确认。毕业班辅导员要对自己所带学生的派遣信息核对结果负责,不得将信息核对表交由班长处理,辅导员要对核对结果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

4.本次核对信息的最终结果将用于毕业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核对确认后将无法再进行更改。

5.学校将对本次信息核对结果进行统计,并将根据情况对出错率高的单位予以通报。

联 系 人:邢皓越,联系电话:83856285。

附件:西安科技大学2014届毕业生升学(含考取博士、硕士研究生、专升本)情况统计表

学生处

2014年5月22日

附件:

西安科技大学2014届毕业生升学(含考取博士、硕士研究生、专升本)情况统计表

学院(公章) 主管学生工作书记签字: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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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考取学校

考取学校地址

是否签约

解约手续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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