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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学院2011年度“标兵宿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11-11 10:00 来源:

院属各年级/宿舍:

    根据学工部2011年11月10日下发的《关于开展西安科技大学2011年“标兵宿舍”评选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现将机械学院2011年度“标兵宿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拟定如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11日至11月15日)

    学院通过召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人员会议进行活动整体安排部署,通过年级会、班会、学生干部会、学生党支部会等各级会议,结合宣传板、横幅等宣传途径,对创建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努力使学院全体学生积极参与“标兵宿舍”创建活动,争取学院宿舍参与率达100%。

    二、推选公示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2日)

    学院按照学校核批的“标兵宿舍”参选名额(25个),精心组织,认真审核、择优推选参评的“标兵宿舍”, 并将宿舍成员基本情况及文化素质得分情况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11月23日将《西安科技大学“标兵宿舍”申请表》、《西安科技大学“标兵宿舍”评分表》及电子版报学工部。

    三、学校检查评比阶段(11月23日至12月18日)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每周进行检查,依据内务等检查情况及宿舍成员文化素质状况,在前期“文明宿舍”创建的基础上,评选出西安科技大学“标兵宿舍”,同时结合“标兵宿舍”评比结果,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及优秀个人。

    四、表彰阶段(12月19日至12月28日)

    学校将对评选出的“标兵宿舍”予以表彰奖励,对优秀组织单位及优秀个人予以表彰。

 

工作要求:

    1、学院各年级、各班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全员参与,查找解决创建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抓出实效,抓出成绩。

    2、学院各学生宿舍成员要发扬集体观念和团队精神,争取体现创建活动效果。对于创建活动积极性不高、创建成效差的宿舍将开展批评教育,同时根据情况考虑调整宿舍长人选。对于表现较差的有损学院良好形象的个人予以通报,取消年度评优、资助资格,并记入年级管理档案,作为团员评议、操行鉴定等的重要依据。

    3、创建活动中各级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其综合表现计入过程管理档案,作为考核、推优、聘任、测评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机械工程学院分党委

                                                         201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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