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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排
发布时间:2020-07-09 17:00 来源: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以及我校研究生函〔2020〕60号《关于做好2020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复试录取原则及组织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并重,加强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的原则。

1. 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长:张旭辉

副组长:曹现刚

    员:薛  河  杨来侠 周新建  李海宁 于 洋  方秀荣  张传伟 寇发荣  赵栓峰

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严格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完善招生录取工作制度和程序,严明招生录取纪律,切实做好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方面工作。

二、复试形式及复试时间

复试采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复试准备阶段76日至79日。

复试时间:710(周五)8:30—12:00

三、复试要求、内容及程序

1. 加强复试各环节考核,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对弄虚作假、考试违规或作弊的考生,一经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严肃处理。

2. 复试专家小组由学科带头人、校内博士生导师及教授组成。

3.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复试工作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9174号)的有关要求开展。

4. 指派专人负责远程网络复试平台的管理工作,确保复试平台适用、安全、可靠、稳定;指定专人负责考生身份核验,复试过程中需对考生图像拍照或截屏,新生报到时,需据此再次核对考生身份。

5. 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有纪检员监督监察。

6. 复试工作开始前,复试小组组长应组织复试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以便明确任务、规范程序、把握规则、统一标准、严明纪律,确保复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保存3年),任何人不得改动。

7. 复试前在单位网站上应公示复试录取办法、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基本信息等。

8. 一级博士点学科所属学院负责本专业的复试录取工作,复试之前以及复试过程中要求如下:

1)严格复试过程管理。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三随机工作机制。

2)复试小组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复试工作组成员在做好个人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需集中在一起开展工作,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

4)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院要进行技术兜底保障。

5)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考生咨询服务,学院要及时准确发布解读复试工作方案和相关要求。安排专人做好考生的电子邮件、电话咨询工作。

9.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1)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基本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每位考生须准备能充分反映自己基本情况、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培养潜力、学位论文研究设想和精力投入等方面的PPT,并在复试时讲解,时间1020分钟。其他复试内容由各学院根据自身学科特点自行安排,并做好记录。研究生院保存复试记录原件,各相关学院保存复试记录复印件。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复试小组考核时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网络远程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还可采取函调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四、录取工作

1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照综合成绩排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初步确定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及时公示复试结果。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0.33×50%+复试成绩×50

2.录取原则

1)优先录取全日制脱产在校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考生全部档案须转入学校,并纳入博士研究生档案管理)。

2)录取具有培养潜力的企事业及其他单位在职人员时,考生所在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科研平台以及适合博士研究生培养的重大科研项目。

3)录取高校教职工时,优先录取教学科研一线教师。

4)对于无培养潜质的考生不予录取。

3.导师招生人数

1)校内导师原则上独立招生人数为1人,若有全脱产或特别优秀的生源可独立招生2人(在职不超过1人),校外导师在招生计划许可的条件下可与校内导师合作招收1人。新遴选的导师首次独立招生人数不超过1人。上述导师的招生人数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在内。

2)承担国家自然基金重点研发、重大专项一级课题及重大横向项目的导师可适当增加招生人数。

3)项目博导招生人数按《关于印发<西安科技大学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科技函〔20194号)执行。

4.公示复试结果

公示内容包括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等信息。公示无异议后于713日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复试工作结束后,由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核批准。

五、咨询及申诉部门

咨询部门:

机械工程学研究生与学科办公室029-85583159

申诉部门:

机械工程学党政办公室029-83856323

机械工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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