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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2019年研究生复试安排及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19-03-24 11:13 来源: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校研究生函〔201916《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提高招生工作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研究生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汪卫兵  张旭辉

成员:李婉丽  曹现刚  寇发荣  赵栓峰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安排;根据参加复试考生人数组织成立导师面试小组,监督各面试小组组织、评判工作。

2.复试工作督查组:

组长:汪卫兵

成员:李婉丽、席芝红、田海波、聂珍、高艳红

督查组全面监督本学院复试工作。监督人员在面试工作中进行巡视和纪律检查。

3.复试工作组:

 长:张旭辉

副组长:曹现刚

 员:郭卫、马宏伟、薛河、杨来侠、张传伟、寇发荣、于洋

工作组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负责。

三、复试办法

1.复试包括专业课测试、外国语测试、专业综合及素质面试部分。

2.参加复试的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复试分数线为:

专业名称

(代码)

学位类别

总分

单科分数线1

(满分=100分)

单科分数线2

(满分>100分)

机械工程(080200

学术型

270

39

59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00

学术型

270

39

59

机械工程(085201

专业型

270

39

59

车辆工程(085234

专业型

270

39

59

工业工程(085236

专业型

270

39

59

(2)调剂我院考生复试分数线为:

专业名称

(代码)

学位类别

总分

单科分数线1

(满分=100分)

单科分数线2

(满分>100分)

机械工程(080200

学术型

270

39

59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00

学术型

270

39

59

机械工程(085201

专业型

270

39

59

车辆工程(085234

专业型

270

39

59

工业工程(085236

专业型

270

39

59

特别说明:报考本院学术学位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本院专业学位,按复试成绩排名确定录取。

3.资格复查

考生请于2019324日(14:00-18:00)到西安科技大学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机械工程学院201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报到、资格审核。资格复查时考生须携带:

1)本人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所有考生);

2)毕业证书原件(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3)学生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4.专业课笔试安排

专业课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由学院安排如下表:

时间

项目

内容

地点

325

上午9:00-12:00

专业课测试

专业课笔试采取大综合的形式,考试内容包括: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控制工程、液压传动、测试技术、汽车构造与原理、生产计划与控制、专业外语等课程

雁塔校区

教学楼304309402403

请注意:

(1)请考生提前看好考场,带上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20分钟进考场。

(2)专业课笔试科目时间3小时。

5.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32514:00-20:00

面试地点:详见现场通知。

专业综合及素质面试部分由学院统一组织,由各面试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小组成员一般至少5人,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不记名独立评分,最后得分按平均分计算。

6.加试(同等学历考生)

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327日,所有考生请在我校雁塔校区校医院集中体检(错过学校集中体检时间的考生,也可向校医院出具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四、录取办法

1.录取总则

笔试、面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合格生源,按照综合成绩排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初步确定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及时公示复试结果。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0.20×50%+复试成绩×50

2.报考研究生类型确定

硕士研究生类型分为专业学位硕士和学术学位硕士,培养类型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各类型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报考类型,确定考生的类型,不服从学院分配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3.学生学科专业与导师的确定原则

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和学校对研究生导师招生人数的规定,尊重考生的报考志愿,由导师根据考生报考情况择优录取,不服从学科专业或导师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4.公示

复试结束后,将对复试结果在我院网站(http://jxxy.xust.edu.cn/)及学院公示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学院将拟录取研究生名单交研究生院招生办。

五、咨询及申诉部门

院研究生培养办 029-85583159

             niezhen@xust.edu.cn

六、注意事项

1.以上办法和工作进度,如与教育部、校研究生院的精神有不一致处,以教育部、研究生院的精神为准。

2.32116:00学院研招调剂网开放,请在来校复试前务必填好调剂信息。

3.对弄虚作假、考试违规或作弊的考生,一经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严肃处理。

机械工程学院

2019.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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