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车辆工程专业培养方案
西安科技大学
车辆工程专业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依据学校定位与社会发展,弘扬“励志图存,自强不息”的“胡杨”精神,立足陕西,服务西部,面向全国,培养具备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具有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和国际视野,具备终身学习与职业发展的能力;能将数学、自然科学和汽车结构设计与制造、汽车理论与试验、汽车电子控制和矿用车辆等方面的知识应用到工程实践和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够在车辆工程,尤其是在矿用车辆等相关领域从事车辆设计、制造、试验、检测、管理等工作的创新性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机械工程、电工电子技术、汽车构造与原理、汽车设计与理论、汽车试验测试技术和汽车电子控制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接受车辆工程师基本训练,具备从事汽车设计、制造、实验、检测及管理等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工程知识: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车辆领域尤其是矿用车辆领域的复杂工程问题。
(2)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对车辆领域尤其是矿用车辆领域的复杂工程问题进行识别、表达和分析,并通过文献研究获得有效结论。
(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设计针对车辆领域尤其是矿用车辆领域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满足特定需求的车辆整车、总成、零部件或工艺流程,并能够在设计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
(4)研究: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车辆领域尤其是矿用车辆领域的复杂工程问题进行研究,设计实验方案、采集实验数据并处理和分析,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5)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车辆领域尤其是矿用车辆领域中的复杂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车辆领域尤其是矿用车辆领域复杂工程问题进行预测与模拟,并能分析发现其局限性。
(6)工程与社会:了解车辆领域尤其是矿用车辆领域相关的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能分析和评价车辆尤其是矿用车辆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西安科技大学车辆工程专业培养方案
(7)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知晓和理解国家的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及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能针对车辆领域尤其是矿用车辆领域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进行评价。
(8)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和社会责任感,能够在车辆领域尤其是矿用车辆领域的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9)个人和团队:具有人际交往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10)沟通:能够就车辆领域尤其是矿用车辆领域中的复杂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与交流。
(11)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车辆领域尤其是矿用车辆领域相关工程项目设计与开发过程中的管理原理及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中加以应用。
(12)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能基于科学方法不断学习,具备适应变化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
机械工程、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
四、主干课程
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理论力学、电工电子技术、材料力学、机械设计基础、机械工程材料与成型技术、机械控制工程基础、工程热力学与传热学、汽车构造、汽车理论、汽车设计、汽车制造工艺学、汽车电器与电子技术、矿用车辆等。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金工实习、电工电子设计、认识实习、机械设计基础课程设计、生产实习、车辆工程课程设计、汽车构造拆装实训、车辆工程综合实验、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等。
六、主要专业实验
机械设计基础课程实验、精度设计与测量课程实验、机械工程材料与成型技术课程实验、工程热力学与传热学课程实验、机械控制工程基础课程实验、汽车制造工艺学课程实验、汽车液压与气压传动课程实验、汽车振动基础课程实验、汽车构造课程实验、汽车电器与电子技术课程实验、汽车发动机原理课程实验等。
七、学制和授予学位
学制为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专业 |
理论教学 |
实践教学 |
第二课堂 |
完成总学分 |
车辆工程专业 |
127.5 |
47 |
10 |
184.5 |
西安科技大学车辆工程专业培养方案
八、毕业条件
毕业需完成的学分要求如下,在允许学习年限内,学生必须修满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方可申请毕业。
九、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在校学习期间没有受过记过及其以上处分;符合毕业条件,平均学分绩点≥2.0,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习规定标准,经申请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十、教学体系结构
教育 体系 |
知识体系 |
必修课程 |
选修课程 |
总学分 |
比例 % |
|
|
|
学时 |
学分 |
学时 |
学分 |
|
|
|
理 论 教 学 |
通识 教育 课程 |
人文社会科学 |
192 |
12 |
|
|
12 |
6.50 |
|
|
自然科学基础 |
470 |
28.5 |
|
|
28.5 |
15.45 |
|
行业特色 |
16 |
1 |
|
|
1 |
0.54 |
|
|
体育 |
128 |
4 |
|
|
4 |
2.17 |
|
|
外语 |
224 |
12 |
|
|
12 |
6.50 |
|
|
|
创新创业 |
32 |
2 |
|
|
2 |
1.08 |
|
|
|
计算机基础 |
48 |
3 |
|
|
3 |
1.63 |
|
|
公共教育课 |
80 |
5 |
16 |
1 |
6 |
3.25 |
|
|
小计 |
1190 |
67.5 |
16 |
1 |
68.5 |
37.13 |
|
|
|
学科基 础课程 |
学科基础课 |
660 |
38 |
|
|
38 |
20.60 |
|
|
专业 教育 课程 |
专业课 |
372 |
21 |
|
|
21 |
11.38 |
|
|
专业方向课 |
- |
- |
- |
- |
- |
- |
|
|
小计 |
372 |
21 |
|
|
21 |
11.38 |
|
|
|
合计 |
2222 |
126.5 |
16 |
1 |
127.5 |
69.11 |
|
|
集中实践教学 |
|
47 |
|
0 |
47 |
25.47 |
|
|
第二 课堂 |
思想道德 |
10 学分 |
5.42 |
|
|
创新创业 |
|
|
|
综合素质 |
|
|
|
|
社会实践 |
|
|
总 计 |
184.5 |
100 |
|
|
备注:本表中理论教学含附设的实验、上机实践教学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