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院处函件
教务发〔2012〕30号
关于做好201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答辩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学院:
为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确保201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遵照教务处《关于做好2012届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务发[2011]56号)及《西安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教务发[2003]7号)的要求,现将有关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报送时间为6月25日12:00之前,请各学院根据此时间自行安排答辩日程(含二次答辩),在答辩前三天须将答辩日程安排(时间及地点)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将于各学院答辩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并于答辩期间联合校教学督导专家组对答辩情况进行检查。
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要求
1、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率不超过15%,优良率控制在50%以内,并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控制一定比例的不及格率。
2、最终的综合成绩应为等级制。
3、各学院要控制一定比例的学生参加二次答辩,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主要包括各小组答辩不及格者和优秀者及学生对一次答辩结果提出异议者。二次答辩必须在各学院答辩委员会上进行且须在报送成绩之前完成。
4、报送成绩必须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凡拖延而影响到学位证书不能及时发放的责任由相关学院负责。
三、毕业设计(论文)评阅要求
1、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应各自独立地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
2、指导教师及评阅教师的评审意见书应由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评阅并签名,不得由初级职称的教师评阅。
3、评阅意见书中教师须对论文进行详实的评价,不能只写“同意答辩”。
4、学生答辩前其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须给出评阅成绩,不得在答辩结束后再给评阅成绩。
5、凡毕业设计(论文)有抄袭他人行为者,一经核实,成绩以不及格论处且不允许参加二次答辩;指导教师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有条件的学院可试行请校外相同专业的教师与我校专业教师对换交叉评阅论文。
四、毕业设计(论文)创新性跟踪检查
1、教务处及督导组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检查阶段对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方面进行了尝试,按照跟踪检查的思路,将在学生答辩环节继续给予关注。
2、各学院可从提供的跟踪表中选出你们认为具有创新性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3~5名,将这些学生的名单及他们的答辩时间及地点随学院整体答辩时间、地点安排报教务处。
五、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要求
1、参照《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国家标准(GB7713-87)的要求;
2、每位学生必须用毕业设计(论文)专用纸;
3、页面设置: 自定义:210mm×297mm(或A4)
边距: 上:40mm, 下:25mm, 左:25mm,右:23mm
4、正文字号为小四号字,行间距由各学院统一规定(某些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视情况也可用五号字,行间距自定)。
六、其他要求
1、各学院最终评出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必须要求学生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由各学院保存。
2、毕业设计(论文)专用纸、封皮、评阅意见书、诚信声明书、档案袋可由各学院统一到教材科领取。
3、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封面后首页应装订“学位论文诚信声明书”,其余各种材料均放入专用档案袋中。
4、各学院在遵照本文件原则要求下可根据自己专业的特点制订出具体的答辩工作安排。
附件:2012届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报送要求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2届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报送要求
2012届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报送方式采取电子文档和打印稿两种形式同步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报送教务处教务科,格式如下表。其中表格类型均为字符型,表格中的学院名称、班级名称、专业名称均要以我校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标准名称为准。各学院在填报成绩时须特别注意学生的学号、姓名、成绩等信息的准确性,不得出现错误。
西安科技大学****学院2012届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
学院(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毕业年份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五级制) |
毕业设计(论文)学分 |
班级名称 |
专业名称 |
学院名称 |
年级 |
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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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2、打印稿报送:打印稿内容必须包括电子文档中的所有字段,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